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
“我只是正常上个班,竟然说我泄露公司机密,要求查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讯录,不让查就辞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6日,#女子拒绝公司查看手机被无偿辞退#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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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3月7日,一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迫于无奈,员工们接受了检查,但没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机。这次员工林女士拒绝配合,公司却以此认为林女士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林女士表示,她于2021年6月入职该公司,在职期间并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出具的员工辞退通知书上却称,林女士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严重失职,达不到公司的岗位要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无须支付劳动补偿金。公司不仅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还扣下其2月1日至3月8日的绩效工资,甚至在将其赶出办公区域时,强行检查其私人背包。目前,林女士正在申请劳动仲裁。2
网友热议
对公司如此行径,不少网友直言,这不是违法吗!一些网友则表示,自己公司也会监控员工的电脑、手机。3
律师:公司此举侵犯了劳动者的
个人信息权、隐私权、人格尊严等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星星认为,用人单位检查劳动者手机微信聊天记录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个人信息权、隐私权、人格尊严等,甚至涉及侵犯第三人隐私。这是赤裸裸无视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这一权益。 熊星星表示,劳动者手机里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通讯录属于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用人单位无权查看,也无权检查私人背包。如林女士的绩效考核不存在问题,公司也无权克扣其绩效工资。熊星星强调,“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主张的重大过失和泄露机密,仅因劳动者不配合查看手机而将其辞退,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且用人单位未经同意收集的员工个人聊天记录,不应作为法律证据被采信。熊星星还建议,劳动者个人信息权受侵犯时,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同时注意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予以纠正或因之前的侵权行为给劳动者带来损害的,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
事实上
类似侵犯员工个人隐私的事件
并不是第一次被曝光
(1)公司发文件称必要时调取员工手机信息2023年4月3日,一份山东某公司倡导职工在工作中谨言慎行的文件截图引发关注,文件称“相关部门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调取微信、电话、手机摄像头等数据”。4月4日,该公司回应陈,已注意到相关情况,正在追查此事,并将启用法律手段处理。此前,该公司回应媒体称,文件已全部撤回。 (2)公司在厕所隔间装监控防止员工抽烟2022年9月,一张关于某公司在厕所隔间装监控的图片在引发热议。网传图片显示,该图一边写着“问题图片”,另一边则写着“整改措施”。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摄像头今年才装,在厕所装监控主要是为防止员工抽烟。公司对抽烟有管理制度:如有抽烟行为,会警告或劝退。 (3)居家办公每5分钟需抓拍一次人脸 2022年5月,网友在线爆料,成人在线教育平台“尚德机构”要求居家办公员工安装电脑监控软件,每5分钟抓拍一次人脸,每天不够89次算旷工。 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是企业须守住的法律底线。对此 ,你怎么 看? ——END—— 本文综合子:申工社、 工人日报、Vista看天下、极目新闻、新浪微博等 所推送文章非商业用途,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分享职场智慧,解读热点话题。这里是文化行业人才招聘的权威平台,投稿与合作请联系:eastcollege@126.com,欢迎关注微博@文化人才在线,视频号:文化人才在线】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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