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啊

2023-01-23 08:21:55 来源:法师兄 分享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关键词: 共同诉讼 诉讼标的 诉讼行为

Copyright   2015-2022 城建头条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0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